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它涵盖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智力成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范围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著作权。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作品。这包括文字作品,比如小说、诗歌;口述作品,像演讲、授课;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对这些作品的著作权给予了明确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财产权利。 其次是专利权。专利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对专利的类型进行了明确规定。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实施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技术。 再者是商标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权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此外,商业秘密也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了规制,禁止经营者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依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复制权和商业利用权等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同样受到保护。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赋予了植物新品种权人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等权利。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广泛,涵盖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多个方面。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受到不同法律的保护,为权利人的智力成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