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我前阵子遭遇了一场意外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含哪些方面。比如医疗费肯定算,但像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算不算呢?我想了解一下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 view-more
  • #人身损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时,加害方需要对受害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首先是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在医院治疗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需要他人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则是为了帮助受害人恢复健康,购买营养品等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给予的补偿。误工费就是受害人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受害人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器具而支出的费用,比如假肢、轮椅等。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要是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范围会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因为人身损害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总之,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