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和邻居发生了点小冲突,派出所的民警提出可以进行治安调解。我不太清楚这个治安调解到底适用于哪些情况,像我们这种邻里间的小矛盾算吗?想了解下治安调解具体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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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同时,该规定也明确了不适用调解处理的情形。比如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也就是说,如果是符合上述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特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又不属于不可调解的情况,就可以适用治安调解。通过治安调解,可以更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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