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是一家小商户,之前被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了行政处罚。我不太明白啥情况下能用简易程序处罚。想知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我这事儿是不是符合用简易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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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也叫当场处罚程序,就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组织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里面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点。首先是违法事实确凿,意思就是违法事实简单、清楚,证据充分,没有什么争议。比如说,交警在路上看到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这就是一个事实很清楚的违法行为。其次要有法定依据,也就是说这个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对应的处罚。最后就是处罚种类和幅度的限制,只能是罚款(公民二百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千元以下)或者警告。 简易程序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对于一些简单的违法行为能够快速处理。但同时,即便适用简易程序,行政机关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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