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在经营一家企业,涉及到增值税缴纳。听说有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但不太清楚具体哪些情况适用。想了解下这个政策的适用范围到底是怎样规定的,这样我就能看看自己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从而合理降低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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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扣除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额外计算出一个加计扣除额,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里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另外,依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可以对照这些规定,看自身是否符合增值税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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