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没判离。现在我准备二次起诉离婚,可男方还是不同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会考虑男方不同意的因素,还是会依据其他方面来判决呢?
展开


在法律上,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以法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当进行二次起诉离婚且男方不同意时,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司法实践来看,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更谨慎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虽然男方不同意离婚,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有确凿证据表明男方存在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二年等,即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还是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所以,关键在于起诉方能否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明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