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起诉离婚一次了没判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之前起诉过一次离婚,但是法院没判离。现在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次法院会不会判离。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不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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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就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起诉的次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第二次起诉时,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这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经审理认定后,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比如能证明对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存在长期的家庭暴力等。但要是依然无法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即使是第二次起诉,法院也可能还是不会判离。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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