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研讨会有哪些要点?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规则,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通过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防止公权力的滥用,维护司法的公正和程序的正当性。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研讨会通常会围绕该规则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方面展开。比如,在证据收集阶段,如何判断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是一个关键问题。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像侦查人员在询问过程中的某些行为是否构成“威胁”等,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研讨会可能会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判断的标准和方法。 在证据审查阶段,司法机关如何准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是研讨的重点。这涉及到审查的程序、证明责任的分配等。例如,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研讨会可能会分析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如何履行各自的责任,以及司法机关如何进行公正的审查。 此外,研讨会还可能关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对司法实践的影响。一方面,它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对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依法规范收集证据。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破效率等。研讨会会探讨如何在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之间找到平衡,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