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餐饮营业执照中有哪些敏感字不能用?

我打算开一家餐饮店,正在准备办理营业执照,听说名称里有些敏感字不能用,但不清楚具体是哪些。我担心因为名称问题导致执照办理不顺利,想知道到底哪些敏感字是不被允许出现在餐饮营业执照里的。
展开 view-more
  • #执照名称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办理餐饮营业执照时,名称的确有一些敏感字是不可以使用的。下面从不同方面给您解释。 首先,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的词汇是不能用的。公序良俗指的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准则。像包含色情、暴力、歧视性、侮辱性的词汇就属于此类。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这类违反公序良俗的词汇很容易误导公众,所以不能出现在营业执照上。 其次,涉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等特定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也不能用。这些名称代表着特定的权威和形象,企业随意使用可能会造成混淆。比如“中国”“中华”“国家”等字词,除非经过特别批准,一般餐饮企业是不能用的。这同样是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了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等。 再者,与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容易产生混淆的字词也不可以用。这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和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餐饮企业使用了和其他知名品牌相似的名称,消费者可能会误认,从而损害原品牌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就规定了,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所以,在起餐饮营业执照名称时,要避免使用这类容易混淆的字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