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追诉后会怎么判?


核准追诉是指对于一些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案件最终的判决,也就是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 首先,量刑的基础是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具体罪名。我国《刑法》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例如,对于盗窃罪,《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犯罪事实就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等。犯罪性质则是指犯罪行为所违反的法律规范的性质,比如是暴力犯罪还是经济犯罪等。情节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表现等。社会危害程度主要考量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造成的损害。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一些个人情况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例如,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法院则会在量刑时适当从重。 最后,在核准追诉的案件中,由于这类案件本身已过追诉时效,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通常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法院在量刑时也会将这些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以确保判决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公平正义。总之,核准追诉后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