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窃取商业机密罪未遂会怎么判?


在法律中,并没有“非法窃取商业机密罪”这一确切罪名,与之对应的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对于犯罪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在判断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行为的实施程度,是刚刚开始着手,还是已经接近完成;造成的实际威胁大小,是否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了较大的潜在影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初犯、偶犯,还是有多次类似的违法意图等。如果造成的实际威胁较小,犯罪人主观恶性不大,可能会在较轻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若虽然未遂,但已经给权利人带来了较大的潜在风险,也可能会在相对较重的幅度内考虑从轻。总之,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综合考量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