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纠纷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买了新房后和开发商或者物业产生了纠纷,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比如交房时间延迟、房屋质量有问题等情况,我想了解下遇到这些新房纠纷时,具体该向哪些部门去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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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新房纠纷时,可以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找相应的部门来解决。 如果是与开发商之间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比如房屋出现裂缝、漏水等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它们会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等。 要是涉及到开发商延期交房、虚假宣传等合同方面的纠纷,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房地产管理部门有职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它们可以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协调您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 若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纠纷,例如物业服务不到位、乱收费等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协会投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协会也可以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行业自律管理,促使其改进服务。 此外,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解决,您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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