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判多少年?
我有个朋友涉及介绍卖淫被抓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介绍卖淫罪会被判多少年呢?这种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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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在想卖淫的人和想嫖娼的人之间做中间介绍,让他们能够达成交易,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介绍多人卖淫或者多次介绍他人卖淫的,这里的“多人”“多次”通常是指三人(次)以上。如果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进行卖淫,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还有就是介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这种情况性质更加恶劣,处罚也会更重。 在司法审判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违法所得的金额、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或者是否是累犯等从重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要是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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