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房产在离婚后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不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产该怎么分割。我们是婚后一起买的房,但首付是他付的多一些,贷款一起还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分,我能分到多少份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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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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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在离婚后的分割问题,一直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房产等,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时,应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法院也会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数额通常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婚后共同购买且共同还贷的房产,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双方的出资比例。虽然是婚后购房,但如果一方在首付等方面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在分割时给予该方一定的倾斜。二是婚姻持续时间。婚姻持续时间较长的,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相对均衡,分割时可能更倾向于平均分配。三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或者女方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院会在分割房产时予以适当照顾。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夫妻房产离婚后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建议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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