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会怎样判决?


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是一个复杂且需要特别关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当他们实施了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 在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有一些特殊的原则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详细划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他们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但在量刑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同样的犯罪行为,成年人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会相对轻一些。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明确了特定的严重犯罪行为,一旦实施这些犯罪,就要承担责任。同样,在处罚时会从轻或者减轻。例如,在处理这类未成年人的抢劫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予相对成年人更轻的处罚。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新的规定,体现了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关注和适当惩处。对于这部分未成年人,在量刑时也会充分考虑其年龄因素,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有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在审判过程中,会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比如,可能会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庭,审判人员也会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在判决时,除了刑罚之外,还可能会考虑一些非刑罚的处置措施,如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总之,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判决,法律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可改造性,以教育、感化、挽救为目的,在保障社会安全的同时,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