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结清后二套房算首套吗,能抵扣个税吗?
我之前有一套房,贷款已经结清了。现在又买了一套房,想了解下这套新的二套房在税务认定上能不能算首套,能不能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政策,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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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首套房的认定以及二套房能否抵扣个税的问题。首套房的认定在不同的情形和目的下有不同的标准。在税务方面,对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首套房认定,和通常房产交易中的首套房认定可能存在差异。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判断能否抵扣个税,关键在于这套二套房是否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而不是单纯看你名下之前是否有过结清贷款的房子。 所以,如果你的二套房贷款银行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那么即使你之前有一套房且贷款已结清,这套二套房也可以按照规定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你可以向贷款银行咨询该笔贷款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如果是,就可以在个税APP上进行相应的信息填报,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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