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情况把银行卡给别人洗钱会怎么判?
我之前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了,后来才知道他用我的卡洗钱。我完全不知情,也没从中获利,现在特别担心会被判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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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知情情况下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洗钱的判决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洗钱罪的概念。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例如,通过各种手段把这些非法所得合法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如果确实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洗钱,这就不满足洗钱罪中“明知”这一关键构成要件,通常不构成洗钱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不会面临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如果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他人利用该卡实施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出借人可能会因违反此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因为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损失等后果,出借人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当事人是否“明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比如当事人与使用银行卡人的关系、银行卡的使用情况、是否收取了费用等。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确实不知情,一般不会按照洗钱罪来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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