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量刑是怎样的?
我之前不小心参与了开设赌场的事儿,现在很担心会面临法律制裁。我想知道开设赌场罪在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判得重不重?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具体的量刑标准和依据啊,心里没底太煎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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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的是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专门弄个地方让人来赌博,从中获利,这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什么情况算是“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比如说,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等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当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量刑,比如开设赌场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社会影响、是否有未成年人参与等等。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涉及到开设赌场罪,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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