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普通发票如何量刑?
我因为一时糊涂虚开了普通发票,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量刑。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量刑标准,好知道自己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也希望能有个心理准备,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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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普通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项目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综合考虑虚开发票的份数、金额、造成的税收损失等因素。比如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等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而“情节特别严重”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通常是虚开的数额、份数远远超过情节严重的标准,或者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税收损失等情况。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不能触碰虚开普通发票这条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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