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女逃犯会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女逃犯的判刑其实和普通的网络诈骗罪犯判刑遵循相同的法律规定,并不会因为性别而有所不同。网络诈骗本质上是一种通过网络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至关重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除了诈骗数额,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会影响对网络诈骗逃犯的量刑。比如,逃犯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是主犯,通常量刑会相对较重;如果是从犯,则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此外,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影响量刑。如果逃犯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逃犯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总之,对于网络诈骗女逃犯的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