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销售假药会如何判刑?


制作销售假药的判刑问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下面将为你详细解读制作销售假药的定罪量刑标准。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也就是说,如果药品存在这些情况,就会被认定为假药。 接下来,看看制作销售假药在刑法中的量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指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所说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造成轻伤或者重伤,或者其他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情况。而“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综合考虑销售金额、药品的危害程度、销售的数量、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只是制作销售假药,但还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的严重危害,依然会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来定罪量刑,不过在量刑上会相对轻一些。但如果制作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甚至致人死亡,那么就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另外,如果是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制作销售假药案件的定罪量刑,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涉及到相关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