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贩毒多次该如何量刑?

我朋友参与了多次贩毒行为,我很担心他的情况。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多次贩毒这种情况是怎么量刑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具体的量刑幅度大概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贩毒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贩毒多次的量刑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贩毒。贩毒,也就是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所以我国法律对贩毒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严厉的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是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该条明确指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多次贩毒的量刑,法律有更详细的规定。如果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多次贩毒的毒品总量会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 根据该条法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毒品数量外,还有一些情节也会影响量刑。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贩毒多次的量刑要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