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缅北被骗的人会怎么判刑?
我在缅北不小心被骗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我就是一时糊涂陷入了那个骗局,也没做什么违法犯罪的大事,就是怕自己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在缅北被骗的人到底会怎么判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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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缅北被骗的人本身是受害者,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刑。被骗意味着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只是因为受到了欺诈而陷入某种不利的局面。
从法律原理来讲,要构成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意),或者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过失)。而被骗的人往往不存在这样的主观恶意。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它保障了公民不会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在缅北被骗的人没有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那么就不应当被判刑。
不过,如果被骗的人在被骗后,在他人的胁迫或者诱导下,实施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参与电信诈骗、走私、贩毒等,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如果确实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被胁迫者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所以在量刑时会考虑到这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