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诈骗17万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合肥遇到了诈骗的事,骗我的人骗了我17万。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在合肥这种诈骗17万的情况,会受到怎样的量刑呢?我就想心里有个底,看看法律能让骗子受到多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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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诈骗罪。诈骗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量刑方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该法律条文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在合肥诈骗17万,这个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不过在实际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有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所以合肥诈骗17万,通常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但最终的量刑结果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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