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及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在法律上的量刑标准。我身边可能存在这两种犯罪行为的情况,我想知道不同的涉案金额会对应怎样的刑罚,以便心里有个底,也能判断这些行为的严重程度,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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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都是涉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犯罪类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量刑标准。
首先,私分国有资产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来说,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