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是一个较为严重的罪名,它破坏的是我们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既遂量刑标准。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简单来说,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是指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的行为。这里的古文化遗址一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古文化遗址,当然也包括与著名历史事件有关的近代古文化遗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有不同的量刑档次。 第一档量刑,如果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针对一般的盗掘行为,也就是盗掘行为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没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 第二档量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些情形包括:一是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对它们进行盗掘,危害极大。二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在盗掘犯罪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三是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多次实施盗掘行为,表明犯罪人主观上的故意和社会危害性持续存在。四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这种情况下,不仅破坏了古文化遗址本身,还对珍贵文物造成了损害,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第三档量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盗掘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挖掘的范围较小、没有破坏到重要的文物遗迹等。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具体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