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晋中市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在晋中市的一家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听说企业可能面临关闭破产。我想了解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的相关规定,比如职工安置、资产处置这些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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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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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提供的标题不完整,无法确切知晓《晋中市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具体的完整文件名,但可以从一般的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企业关闭破产的基本概念。企业关闭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等原因,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经营活动,清理债权债务。这就好比一个生意做不下去的小店,要把店里的东西清算清楚,把欠别人的钱还上,最后把店关掉。 在职工安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一位在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了5年的职工,企业破产后,他可以获得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资产处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详细规定。该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企业的资产要先把破产过程中的费用和一些必要的债务还了,然后先给职工发工资等,再还税款,最后才是其他的债务。 此外,晋中市可能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比如可能会对职工再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方面有相关政策,以帮助职工更好地度过企业关闭破产后的困难时期。企业关闭破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众多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职工和相关利益方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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