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假释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山西办理假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也对假释办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进行了细化。 办理假释需要的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罪犯的基本材料。这包括罪犯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文件;还有原判决和裁定文书,这些文书记录了罪犯最初被判刑的情况,是办理假释的基础材料。另外,罪犯的服刑档案也很重要,里面记录了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等情况。 其次是悔改或立功材料。证明罪犯有悔改表现的材料,比如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思想汇报、日常表现记录等,能够体现其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悟。如果罪犯有立功表现,像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相关单位或人员出具的证明等。 再者是社会危险性评估材料。这一般由社区矫正机构出具,内容包括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评估等,判断其是否会对社区造成危害等情况。 最后是申请表格和其他材料。要填写假释申请书,明确提出假释申请的意愿和理由。还可能需要提供保证人的相关材料,保证人要符合一定条件,能对罪犯假释后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总之,办理假释的材料要求严格且全面,每一项材料都对能否成功办理假释起着重要作用。不同的案件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所以在办理假释时,建议及时与相关司法机关沟通,确保材料准备齐全、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