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转让有哪些情况呢?

我手里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最近考虑转让出去。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股权转让有哪些情况。我想了解一下,不同的股权转让情况有什么特点和要求,以便我更好地处理自己的股权,避免出现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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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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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权转让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 首先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这种情况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相对自由,一般不会受到过多限制,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即可。 其次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当股东想把股权转给公司之外的人时,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同样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再者是强制执行中的股权转让。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这是在股东涉及法律纠纷,其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转让时的规定。 然后是股权的继承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去世后,其股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从而实现股权的转让。 最后是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在特定情形下,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自己股权的规定。 总之,股权转让在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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