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交税是按所有者权益交吗,亏损的情况不算吗?
我公司最近做股东变更,听说交税是按所有者权益来算。但我们公司目前是亏损状态,我就很疑惑,这种亏损情况在交税时到底算不算在内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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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变更的税务处理中,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概念。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中所拥有的经济利益。股东变更涉及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当股东为个人时)和企业所得税(当股东为企业时)。 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关键在于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通常情况下,并不是简单地按照所有者权益来计算交税。如果企业亏损,可能意味着所有者权益减少,但这并不直接决定股权转让时是否交税。如果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等方法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样,企业亏损状况本身不是决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唯一因素,而是要看股权转让的实际所得情况。 所以,股东变更交税不是单纯按所有者权益来交,亏损情况在税务计算中有其特定的考量方式,要结合具体的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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