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跑的行为怎样才算肇事逃逸?


要判断交通事故逃跑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认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肇事逃逸要求行为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要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清楚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发法律责任,却为了逃避这种责任而选择逃跑。例如,司机在撞人后,为了避免被追究责任,迅速驾车逃离现场,这种情况下就具备了肇事逃逸的主观故意。 其次,在行为表现上,存在多种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 - 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比如,发生碰撞后,驾驶员直接驾车快速离开现场,或者弃车徒步离开,目的是摆脱现场的责任追究。 - 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例如,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没有留下真实的身份信息,随后无故离开医院,使得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无法正常进行。 - 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这种行为显然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逃避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 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比如,在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时,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偷偷溜走,不配合调查工作。 - 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例如,现场有目击证人或者监控录像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知道发生了事故,但其却予以否认并离开现场。 -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比如,双方在事故现场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一方在没有留下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强行驾车离开现场。 最后,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肇事逃逸的认定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具体行为表现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