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想分红又不想交税可行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到了分红的时候,我当然希望拿到手的钱越多越好,就想着能不能分红但不交税。不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办法实现这个想法,也不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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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股东想分红又不想交税这种想法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较难实现。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股东分红和交税这两个概念。股东分红是指公司在盈利之后,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等方式,将一部分利润分配给股东的行为。而交税则是因为股东获得分红属于个人所得,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分红收入,需要按照这个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税收优惠或者免税的情况。比如,对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股东通过不正当手段,如隐瞒分红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来逃避交税,这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股东不能为了不交税而采取违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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