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深圳10级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深圳工作时受了工伤,鉴定为10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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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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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在深圳遭遇工伤并被鉴定为10级时,其赔偿问题受到多方面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赔偿项目、标准以及依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一种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除了上述主要的赔偿项目外,工伤职工还可能享有其他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此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就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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