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内出轨该如何处理第三者?


在深圳,如果遇到婚内出轨涉及第三者的情况,处理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婚内出轨属于道德范畴,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第三者进行实质性处理的规定。但《民法典》规定了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若一方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比如,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等因素确定。相关法律条文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导致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也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如果小三和配偶构成重婚罪的条件,那么可以起诉小三,同时配偶也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其结婚,或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另外,如果配偶在出轨期间私自处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大额财物,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 总之,面对婚内出轨第三者的情况,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