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商标侵权的判决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深圳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被别家公司起诉商 标侵权。我很担心会被判赔很多钱,影响公司运营。我想知道在深圳,商标侵权一般会判赔多少,是依据什么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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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等行为。在深圳,商标侵权的判赔金额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遵循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这里的实际损失,就是商标权人因为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如销售额下降、利润减少等。
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也就是说,要计算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赚了多少钱,以此作为赔偿数额。
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比如商标权人平时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要收取一定费用,那么可以参考这个费用来确定赔偿。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果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所以,具体到深圳的商标侵权判赔金额,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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