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法院判决后没有能力偿还该怎么办?


在经济纠纷里,如果法院判决后没能力偿还,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要明白,债务应当清偿。《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这就是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原则。 实践中,无力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比如因为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暂时没办法还钱。这种情况下,可尝试与债权人沟通,诚恳地说明自己的困境,争取对方同意达成分期付款或展期还款协议。要是债权人不同意,提起诉讼,那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努力说服法官在庭审中给予分期付款或设定特定期限来偿付债务。只要债权人接受或者经过法院裁定,就可以分期支付债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只能就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法院会对个人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调查和审查,要是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像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些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来清偿债务。要是确实无法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也表现出短期内无法偿还债务的实际困难,那么法院可能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不过,一旦日后发现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债权人有权再次向法院提起恢复执行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保持积极态度,主动和债权人沟通协商,配合法院工作,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状况。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来获取帮助。 相关概念: 展期:简单说就是延长还款的期限。 强制执行:就是法院动用强制力量,让不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比如把你的财产拿去拍卖还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