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约不成立或成立后又离婚的,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我和对象订了婚,给了彩礼,可后来婚约没成。或者就算结了婚,最后又离了,这时候彩礼该咋处理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到底要不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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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婚姻习俗中,彩礼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然而,当婚约不成立或者成立后又离婚时,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就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首先,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也就是婚约不成立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由于婚姻关系并未在法律上得到确立,给付彩礼的目的未能实现。比如小张和小李订婚后,小张给了小李彩礼,但后来两人因为一些原因没能结婚登记,此时小张要求小李返还彩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通常会支持小张的请求。 其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结婚不仅是办理了登记手续,还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只是形式上登记结婚,而实际上并没有一起生活,那么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例如小王和小赵登记结婚后,因为工作原因一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过,后来两人离婚,小王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小赵返还彩礼。 最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因为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家庭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过,但在离婚时,给付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综上所述,婚约不成立或成立后又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实际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双方应该理性对待,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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