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彩礼钱在离婚时应该返还吗?
我结婚没多久就和另一半过不下去准备离婚了,结婚时给了对方不少彩礼钱。现在我想知道,在这种结婚后又要离婚的情况下,之前给的彩礼钱应不应该返还给我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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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结婚后彩礼钱在离婚时是否应该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彩礼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个条件通常就是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况,因为双方并未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返还相对容易理解。而对于第二种情况,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如果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意味着结婚的目的没有完全实现,此时支持彩礼返还也是合理的。这里的“共同生活”是指双方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等实质意义上的生活。 第三种情况,如果婚前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给付方的基本生活权益,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也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返还彩礼。比如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且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等,这种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通常不会得到支持。所以,结婚后彩礼钱在离婚时是否返还,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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