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是否需要兑现?

我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的售楼广告上承诺了很多配套设施和小区环境等内容。现在房子快交付了,我发现很多广告里的内容都没实现。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开发商到底要不要兑现售楼广告上的这些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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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楼广告
  • #要约承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交易中,售楼广告是开发商吸引购房者的重要手段。那么,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是否应当兑现呢?这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要约邀请和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比如常见的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售楼广告通常情况下属于要约邀请,也就是说,它只是开发商吸引购房者的一种宣传手段,一般不具有合同的约束力。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售楼广告中的内容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即便没有写进购房合同,也会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就有义务兑现。比如,广告中明确提到小区会配备高端的健身设施、绿化率达到一定比例等,这些内容具体且对购房者决定是否购买房屋以及房屋价格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按照广告内容来履行。 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售楼广告上符合要约条件的内容,购房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等。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售楼广告上的内容是否需要兑现,关键要看其是否构成要约。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售楼广告的内容,对于重要的承诺,最好要求写入购房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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