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欠钱还出轨,是否应该离婚?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不少钱,还背着我出轨了。现在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不该和他离婚。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离婚会涉及哪些问题,我该怎么处理呢?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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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决定离婚是您个人的权利和选择,法律本身并不会直接规定在老公欠钱还出轨的情况下就必须离婚。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决定离婚,会涉及到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是关于离婚方式。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您和您老公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这种较为简便快捷的方式。 如果您和您老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老公出轨的行为,如果符合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 关于债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如果您老公所欠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您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您老公存在出轨这种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照顾您的利益。 总之,是否离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慎重考虑,同时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要了解并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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