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钱无力偿还,妻子没工作需要离婚吗?


首先,要明确妻子是否选择离婚,完全取决于妻子自身的意愿,法律上并没有因为丈夫欠债无力偿还且妻子没工作就要求必须离婚或者不能离婚。 从法律规定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产生的债务,原则上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偿付的责任。但是,如果妻子能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就有权拒绝债权人提出的偿债要求。比如,丈夫因为个人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妻子在离婚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离婚的判定标准主要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妻子考虑离婚,要先确定债务性质,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双方对共同债务仍有连带清偿责任,不过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可以对共同债务的分担进行约定,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要是不离婚,那么在面对债权人追讨债务时,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妻子同样可能要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全部偿还债务,承担责任的一方在偿还后,可以按照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