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另一方能否拿到股份?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家里有一家公司的股份在配偶名下。我不太清楚在离婚的时候,我有没有权利拿到一部分股份。也不知道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我到底能不能拿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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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另一方是否可以拿到股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份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有权利分割的。分割的方式有多种。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另一方,使另一方成为公司的股东。不过这种情况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另一种方式是如果双方无法就股份转让达成一致,或者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变更条件,那么可以对股份进行估值,由持有股份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例如,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予另一方补偿。 如果股份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持有的,并且没有与另一方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该股份通常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一般不能直接获得该股份。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股份产生了收益,比如分红等,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收益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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