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转移财产股份吗?
我最近打算离婚,但是我在一家公司有一些股份。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把这些财产股份进行转移呢?是直接转售股权好,还是保留股份让对方给我货币补偿好呢?主要就是想了解离婚时财产股份转移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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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是不可以随意转移财产股份的。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些股份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投资入股获得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意味着,如果在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股份,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份分割,有多种方式。如果仅有夫妻为股东的公司,双方仍愿保留股份,则平均分配;如有一方不愿再持,则该部分股份价值一半作为补偿赠予对方。若一方用共有财产投资入股,可选择直接转售股权,将所得收益进行分割;也可以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中的一半股权转让给另一方;还可以继续由一方持有股权,并给与另一方补偿。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就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情况,作出了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的规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保全:为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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