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的共同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夫妻的共同股权分割在法律上有多种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股权性质的认定也很关键。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出资入股公司,股权是其个人财产,可婚后公司的分红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这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 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又有不同办法。股份公司的股票,在没有另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不过要是涉及限制转让的股票,分割时不能违反公司法规定,像公司发起人、董事等人员持有的限制转让股票,要遵循相应转让限制规则,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这是《公司法》第142条规定。 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情况更为复杂。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表现为有限公司股权主要有三种情况: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投资的夫妻公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合股投资;夫妻双方与他人合股投资。对于夫妻公司,若双方都有经营能力且不影响共同经营,可直接分割股权共同经营;若一方无经营能力,可将大部分股权归有经营能力一方,另一方拿小部分股权并获得适当补偿;若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双方同意清算解散公司,可在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总之,离婚夫妻共同股权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人合性: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强调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这也是处理夫妻共同股权时要考虑的因素,因为股权分割可能影响这种关系。 资合性:指公司的经营和信用基础主要在于公司的资本规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