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公司股权吗

我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我和另一半在婚姻期间,对方名下有一些公司股权。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去分割这些股权。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分割的条件和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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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配偶是否有权分割公司股权,这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股权,它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夫妻一方或双方合法出资后,从有关企业获得的经济收益以及参与企业运营管理的全面权益。 判断股权能否分割,关键看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权是在婚前就已经取得,且在婚后没有进行经营增值等操作,那么这部分股权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持有某公司股权,婚后该股权没有因为夫妻共同经营等原因增值,就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后通过共同努力、共同投资等方式取得的股权,那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割。例如夫妻二人婚后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各自持有一定比例股权,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婚前取得的股权在婚后有了显著增值且增值部分与夫妻共同经营相关,同样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还要考虑其他股东的意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是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三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股权流动性相对较强,分割相对会更灵活一些 。 总之,离婚时配偶不一定有权分割公司股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概念: 夫妻股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依据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出资行动及后续行为后所拥有的从有关企业中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以及参与企业运营管理的全面权益的总体概括。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指公司的组建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的经营理念,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不像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强调资合性。所以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时要考虑其他股东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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