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中股票该如何分割?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涉及到股票分割问题,不太清楚该怎么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些股票投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时股票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有哪些方式和原则,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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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股票的分割,首先要确定股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以一方名义购买的股票,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对于股票的分割方式,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比如,双方商量好一方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以某个价格转让给另一方,就可以依规定操作。 要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例如,夫妻共持有1000股某股票,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方分得400股,另一方分得600股 。 这里涉及到一个股票市值认定时间的问题,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法律空白情况下,法官通常会建议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一个特定时间,在该时间将股票冻结,固定市值,最后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股票市值:指一家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按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股票总价值,其计算方法为每股股票的市场价格乘以发行总股数。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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