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人打了是否应该当场还击?

我刚刚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了我,我当时很想还手,但又怕会有不好的后果。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被人打了到底应不应该当场还击,这样做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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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被人打的情况,是否当场还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讲,当场还击可能涉及正当防卫和互殴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当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甲无故对乙进行殴打,乙为了保护自己,在甲持续攻击的过程中还手抵抗,并且还手的程度与甲的侵害程度大致相当,那么乙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然而,如果双方在冲突中都出于伤害对方的故意而互相攻击,那就可能被认定为互殴。互殴并不是法律所认可的正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比如甲和乙发生口角后,双方都积极主动地对对方实施攻击行为,这种情况就属于互殴。 所以,被人打了当场还击要想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几个条件。一是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是报复或主动挑衅;二是防卫行为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的;三是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实际生活中,遭遇被人打时,首先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而导致冲突升级。如果可能的话,及时向周围人求助,或者尽快报警,让执法人员来处理。这样既能保障自身安全,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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