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下意识就还手了。现在事情闹得有点大,有人说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也有人说不算。我就想弄清楚,被打了还手在法律上到底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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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被打了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情形。一般来说,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防卫起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像被人无故殴打就属于这种不法侵害。二是防卫时间,防卫行为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比如对方正在对你进行攻击,这个时候你还手抵抗,就符合时间条件。三是防卫意图,防卫人要有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也就是说你还手是为了阻止对方的侵害,而不是故意去伤害对方。四是防卫对象,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五是防卫限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在实际生活中,被打后还手的情况较为复杂。如果还手行为符合上述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那通常可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你,你为了摆脱其控制而进行适当反抗,这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然而,如果对方只是轻轻打了你一下,你却用凶器进行还击,给对方造成了严重伤害,这种还手行为就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要是还手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那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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