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是怎样的?

我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债务。他生前立了遗嘱,把部分财产给了遗嘱继承人,部分财产给了受遗赠人。我想知道,这些债务应该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什么顺序来清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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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遗嘱继承人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遗产的人;受遗赠人则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接受其遗产的人。而被继承人债务,就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我国《民法典》为这类情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具体来说,清偿顺序是有先后之分的。首先,法定继承人处于第一顺位。当被继承人去世后,法定继承人需要先在其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例如,法定继承人继承了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被继承人的债务是8万元,那么法定继承人就需要用这10万元中的8万元来偿还债务。 如果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就轮到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进行清偿。假设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价值为5万元,而被继承人的债务是10万元,那么剩余的5万元债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需要按照他们各自所得遗产的比例来承担。比如遗嘱继承人获得了价值3万元的遗产,受遗赠人获得了价值2万元的遗产,那么他们就按照3:2的比例来分担这5万元的债务。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遗嘱继承人还是受遗赠人,他们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都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于超出部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没有义务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偿还。同时,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那么他们也就无需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过重的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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