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子女工作了还要填吗?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已经参加工作了,我不确定这种情况是否还能把子女信息填上去享受扣除优惠。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上,子女工作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填他们的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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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关于子女的相关信息填报情况,需要依据具体规定来判断子女工作后是否还需要填写。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与子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主要是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等。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如果子女已经参加工作,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那么就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此时不需要为了享受子女教育扣除而填写子女信息。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标准扣除。 然而,还有一种情况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所以,如果工作后的子女发生了符合大病医疗扣除条件的费用,父母是可以选择将子女信息填入进行扣除的。这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子女工作后是否要填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要根据具体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来确定。对于子女教育扣除,通常工作后不符合条件无需填写;但要是涉及大病医疗扣除且符合条件,就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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